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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3季度吉林省环境空气质量季报
2010-11-09 14:59:00   来源:

  2010年第3季度11个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11个城市中,二氧化硫季均值范围在0.007—0.043毫克/立方米之间,都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各城市日均值超标率均为零。与去年同期相比,只有松原和图们市污染物浓度上升,上升幅度很小。通化和白山市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他7个城市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幅度都不大。

  11个城市中,只有集安市监测TSP,浓度为0.13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他10个城市都监测了PM10,季度均值范围在0.029—0.069毫克/立方米之间。10个城市都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由于2009年有些城市监测的是总悬浮颗粒物,2010年上了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后监测的是可吸入颗粒物,暂不进行同期比较。通化市三季度连续降雨,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低。

  11个城市中,二氧化氮季均值范围在0.011—0.034毫克/立方米之间,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日均值超标率均为零。有5个城市季度均值略有上升,6个城市污染物浓度有不同程度下降,整体变化幅度不大。

  11个城市中,延吉市和图们市没有进行降尘监测,其余9个城市季均值范围在4.69—29.79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多数城市以降尘为主要污染物。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省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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