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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吉林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月报
2022-05-11 15:24:00   来源: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全省9个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18个,其中,地表水水源地14个,地下水水源地4个。本月,长春市、四平市和辽源市的6个水源地因疫情管控未采样无数据。

一、监测情况

4月份,全省主要城市18个饮用水水源中12个水源地开展了常规监测。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

2.地下水水源: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以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地加测透明度、叶绿素a

2.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评价标准

1.地表水水源

地表水水源地分河流型和湖库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表1的基本项目(水温、化学需氧量、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达到III类及以上标准,表2的补充项目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2.地下水水源

    地下水水源地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评价,表1的常规指标达到III类及以上标准。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三、评价结果

4月份,全省主要城市开展监测的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11个达标(达到或优于类标准),1个超标。其中,白城的二水厂水源地为Ⅰ类水质;吉林市的六水厂和白山市的白山二水源2个水源地为Ⅱ类水质;通化市的通化水源等8个水源地为Ⅲ类水质;松原市的哈达山水库为Ⅳ类水质,污染指标为总磷。

全省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详见附表。

附表    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城市

名称

水源名称

(监测断面/点位)

水质

类别

水质

状况

是否

达标

主要污

染指标

超标

倍数

吉林市

供水水源工程及六水厂

六水厂

 

 

通化市

通化市区生活饮用水水源

通化水源

 

 

白山市

曲家营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白山二水源)

 

 

松原市

龙坑饮用水水源

龙坑

良好

 

 

第二松花江水源

松原自来水

良好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水源地

(哈达山水库)

轻度污染

×

总磷

0.4

二龙山地下水水源地*

(二龙山水源地)

良好

 

 

新村地下水水源地*

(新村水源地)

良好

 

 

白城市

城区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水源*

第二水源地(白城二水厂)

 

 

城区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水源*

第三水源地(白城三水厂)

 

 

延吉市

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五道水库

良好

 

 

延河水库水源地

延河水库

良好

 

 

注:*为地下水水源地,“√”表示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表示劣于Ⅲ类水质标准,“-”表示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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