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延吉市(2013-2014)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延吉市(2013-2014)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延吉市内 | 延吉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申报专项资金项目,位于延吉市市区内,新建级翻建道路总长度为31720米、敷设给水管网31720米、污水管线31670米、雨水管线31585米、供热管线9318米、燃气管线21465米。 | (一)落实道路施工期水土保持、防尘及生态保护措施,项目不设取、弃土场,不设沥青搅拌场,要及时、合理调配土方,临时堆放要采取围挡措施,施工区雨季设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施工占地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并强化道路营运期生态建设方案。 (二)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防渗厕所,做到及时清运;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料场及施工营地设置须远离地表水体,管网建设要采取严格的防渗漏措施,排水管网要与拟建的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干管相联。 (三)要采取设限速标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临时声屏障、加强路面维护、种植绿化林带等措施,减轻道路营运期的噪声污染影响。 (四)粉状材料要封闭运输、覆盖堆存;建筑垃圾清运、土石方装卸时要采取洒水等方式,减轻二次扬尘的影响。电力及电信工程建设要采取辐射防护措施。 (五)严格施工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缓不利环境影响。营运期建立完善的道路运输监督及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
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和走访调查进行公众参与。共发放40份公参调查表,回收40份,99%同意该项目建设,1%有条件支持该项目建设。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