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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工程项目
2015-04-01 14:22: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6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生产基地工程项目 通化县二密镇东4千米处东保存东宝大街1号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化工学院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通化市通化县二密镇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北侧约120米处为二密河,东北侧约700米处为通化东宝药业家属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甘精胰岛素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13774m2,建筑面积为44774m2,包括原料药车间、微生物检验区、注射液车间、净化空调间、质量检验房等。制剂车间、原辅材料仓库、危险品库,供水、供电和供热工程均依托企业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甘精胰岛素原料药1000公斤和甘精胰岛素注射液3000万支(卡式瓶2500万支、西林瓶500万支)。 (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水、垃圾、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规范施工行为,认真落实施工期水土流失及生态保护措施,避免不利环境影响。(二)项目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和生产废液依托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中排放标准后,排入二密河。洁净下水用于厂区绿化、浇渣等,剩余部分排入二密河。(三)确保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关要求。(四)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五)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六)完善原料及产品的贮存设施和装置区的防渗漏措施,建立环境污染三级防控体系,防止风险事故状态下废水超标排放。 该项目采取张贴公告,在报纸公示以及发放公参调查表等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公参调查表显示:100%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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