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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
2015-08-20 17:25: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6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 德惠市米沙子镇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易地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京哈铁路与同三高速德惠市米沙子镇出口引道交汇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校舍、图书馆、教学楼、机械实训中心、学生公寓、食堂、浴池、陶艺实训车间、公共实验中心、体育馆、葡萄酒工程中心、校医院等。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施工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二)工程弃土和施工废料要妥善收集处置,施工后进行场地平整,恢复被破坏植被。(三)本项目冬季采暖由集中供热统一供给,校区内浴池配备的备用加热锅炉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其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标准要求;项目配备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其尾气和实验室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四)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其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食堂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五)校医院产生的污水须经消毒处理后,与浴池污水、生活污水等一并经市政管网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鉴于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尚未竣工,在该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六)属危险废物的,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贮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实验用小鼠尸体须由出售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该项目采取张贴公告,以发放公参调查表等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公参调查表显示:被调查者100%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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