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敦化(下石桩子)至威虎岭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敦化(下石桩子)至威虎岭段改建项目 | 延吉至安图段起于G302与规划国道三合至莫力达瓦旗交叉口处,终点安图县。敦化至威虎岭段起于敦化北侧下石桩子村,终点为敦化市与蛟河市县界交界处。 | 延边珲乌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办公室 |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延边州境内。拟对现有延吉至安图段、敦化(下石桩子)至威虎岭段进行改造,对病害路面进行补强和翻新,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和绕越改造。其中延吉至安图段线路起点位于国道珲阿公路(G302)与规划的国道三合至莫力达瓦旗(G333)交叉处,途径龙渊村、朝阳川镇、合成村、铜佛村、老头沟镇、宝兴村、五虎岭隧道和石门镇,终点止于安图县,与拟建的安图县环线相连;敦化至威虎岭段线路起点位于敦化北侧下石桩子村,途经太平村、营林村、秋梨沟镇、双泉村、黄泥河及威虎岭林场,终点止于敦化市与蛟河市县界交界处。线路全长约114.078公里,其中新建绕越线4.35公里,其余线路均为利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全线共设大中桥8座,小桥17座,涵洞323道;分离式立体交叉8处。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废气、扬尘、噪声、废水、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二)禁止在Ⅱ类水体附近设置建筑材料堆放场等,禁止向上述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桥梁基础及涵洞施工应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围堰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禁止在施工现场维修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油料泄漏污染地表水体。(三)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须采取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噪声防护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相关要求。(四)施工期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避开大风天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须布设在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距离居民区应大于300米。(五)对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须采用安装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确保公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敏感点噪声跟踪监测,减轻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严格控制在公路两侧噪声防护距离内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环境敏感点设置限速标志、减速带和警示牌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