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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大金牛区建设项目
2016-11-02 13:21: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大金牛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桦甸市夹皮沟镇老牛沟村 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桦甸市夹皮沟镇境内,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7°23′00"~127°23′48",北纬42°55′32"~42°56′07"。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大金牛矿区和东沟矿区进行资源整合,在大金牛矿区工业场地内新建1处主通风井和2处回风井,在东沟矿区工业场地内新建1处回风井等;取消大金牛矿区废石临时堆置场,对原址进行清理及生态修复;取消东沟矿区工业场地,对原有竖井进行回填,对原址进行清理及 生态修复;拆除原有燃煤热水锅炉,新建1台1吨/小时生物质锅炉。该项目延续原有地下开采方式,整合后矿区生产依托大金牛矿区原工业场地及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对矿体进行深部开采,整合后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金矿石,矿山服务年限为16年。项目不设选矿厂,采出的金矿石依托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进行选矿。 (一)严格执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鉴于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远湖区内,你单位还须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做好保护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扬尘、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周边环境。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依据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定期对距离工业场地较近的山麻河地表水水质进行监测。(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常规燃料,同时配套安装高效除尘装置,确保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确保周围村屯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九)根据“以新带老”原则,你单位须按照承诺如期完成现存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大金牛矿区现有废石堆场进行清理及生态修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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