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延龙图新区布尔哈通河、海兰河综合治理工程 | 吉林省延龙图新区 | 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 |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规划的延龙图新区境内。该项目拟在布尔哈通河和海兰河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通过新建或改建堤防、护岸、穿堤建筑物和清淤整治滩地等方式,对布尔哈通河和海兰河部分河段进行治理,提高堤防防洪标准和沿岸防洪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加高培厚堤防工程约16.58公里;新建护岸工程约4.99公里;新建穿堤建筑物9座,扩建现有穿堤建筑物5座;整治滩地54.48万平方米;该项目共设置3处综合施工场地和2处弃渣场。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和站;施工场地及疏浚泥沙堆存场应设置在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周边设置硬质围挡。(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时,须征得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意见,并告知周围居民;施工场地应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设置,同时优化场地平面布局,将高噪声、高振动源强的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布设,并采取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相关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关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规划各类施工机械及车辆的行驶路线,禁止在施工现场维修机械,防止发生“跑、冒、滴、漏”污染水质;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