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长春肿瘤医院新建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3(辐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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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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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长春肿瘤医院新建辐射项目 |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777号综合楼-2F、-1F、1F、2F | 长春肿瘤医院 | 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应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等射线装置11台、核磁共振仪1台,应用放射性核素99mTc。99mTc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85×108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 | 在99mTc使用过程中,通过γ射线的能量流和物质流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加速器主要辐射污染是X射线、电子射线机感生放射性,非辐射污染主要是臭氧和氮氧化物;其它射线装置主要污染是X射线;核磁共振仪产生电磁辐射。 实行分区控制,并在相应位置设立警示标志;非密封放射性药物运输通道设置临时警戒线;非密封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配备铅橡胶围裙等个人防护用品;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满足防护要求;配备安全联锁装置、通风系统;配备辐射剂量检测设备等。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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