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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一期工程)(调整版)
2017-06-26 16:30: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一期工程)(调整版)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6年6月28日由吉林省环保厅以吉环审(表)字﹝2016﹞57号文件予以批复,建设单位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该项目在设计过程中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动。 变更前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建设一栋10层实训楼、一栋11层公寓及科研室、一栋6层图书馆;辅助工程建设一栋9层食堂综合服务中心;公用工程新建3座换热站及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一台15蒸吨燃煤锅炉;拆除学院内现有的一栋1层食堂及一栋平房。 变更后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建设一栋5层实训楼、一栋7层公寓;辅助工程建设一栋2层设备用房;公用工程拆除现有燃煤锅炉,改为电取暖,拆除学院内现有的一栋1层食堂及一栋平房。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内容要求。将现有储煤场进行全封闭改造;新建1座35立方米消毒池,医疗废水须经消毒池消毒处理后,再排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依据相关要求,限期拆除现有的2台6蒸吨燃煤锅炉。(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须排入附近市政下水管网处理,施工现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排放至附近现有下水管网或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和消毒池地(侧)面须进行防渗处理。(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须设置在封闭工作间内,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学院边界噪声值相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消毒池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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