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新建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3(核安全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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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新建辐射项目 | 延吉市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医院拟将原有1台加速器和2台DSA搬迁到内科楼,同时购进1台加速器、2台DSA、1台C型臂X光机和1台CT模拟定位机。 | (1)本项目应用的射线装置在应用过程中产生射线,对周围环境产生辐射影响。 对本项目辐射区域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进行管理: 控制区: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DSA机房、CT模拟定位机房、X射线诊断装置机房。 监督区:与控制区域相邻的区域,包括控制室、控制区相邻走廊等区域。 对各个机房进行屏蔽防护。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能够保证项目周围人员所受照射剂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2)辐射装置室内空气因为电离而产生少量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和氮氧化物。 放疗科加速器机房设置进排风系统,做到上进风、下排风,机房换气不低于每小时4次。X射线诊断各设备机房设置机械排风,进行通风换气。 (3)电子加速器的冷却循环水受到辐射照射会引起感生放射性,本项目冷却循环水用于加速器的管球降温冷却,射线不会照射到冷却循环水,故本项目不产生感生放射性废水。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