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蛟河市境内 |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吉林蛟河抽水蓄能分公司 | 长春松辽环境与水资源咨询服务中心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蛟河市境内,电站装机容量1200兆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兆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建成后将在东北电网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储能、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蓄水设施、引水系统、发电系统及生态流量下泄设施等主体工程,以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辅助工程等。上水库位于漂河右岸、琵河村北沟沟首处,最大坝高54.7米(坝顶高程839.7米),坝顶长度930米,正常蓄水位835米,正常蓄水位库容914.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水面面积0.474平方公里;下水库位于琵河村上游约3公里的漂河上,最大坝高41.1米(坝顶高程429.2米),坝顶长度425米,正常蓄水位424.7米,正常蓄水位库容120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水面面积0.9957平方公里。输水系统布置在漂河与琵河村北沟之间的山体内,由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两部分组成,输水系统总长2813.12米,其中引水系统长1152.97米,尾水系统长1660.15米。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不得设置排污口,在砂石料加工、混凝土生产、机械修配、地下洞室施工等环节分别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其中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机械修配废水、地下施工生产废水和基坑排水经有效处理且满足相应标准后各自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且满足相应标准后,夏季回用于库区洒水抑尘及绿化等,冬季由罐车运至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施工爆破采用水胶炸药或乳化炸药,避免炸药对水质的影响。运行期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下水库设置生态流量管,安装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将监控数据与地方环保部门进行联网,实施在线监控;下泄水量应满足坝址下游河道水生生态、水环境景观等生态环境用水及下游生产、生活取水要求,不得造成脱水河段和对农灌、水生生物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蓄水期间的枯水期,要利用已蓄库内水量加大放流量,确保枯水期不对下游水质产生影响,如不能按期完成蓄水,应延长蓄水时间。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