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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小沟岭(省界)至抚松段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01-22 15:17: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小沟岭(省界)至抚松段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敦化市、靖宇县和抚松县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当中与原环评文件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相比,线路主线长度增加约1.319公里,新增8座中桥和19处分离立交,减少1座特大桥、13座大桥及8座小桥,减少687道涵洞、10处隧道、14处通道及7处天桥;连接线长度缩短约2.475公里,新增2座小桥和1处通道,减少1座大桥、1处分离立交及35道涵洞;全线新增1处服务区、1处管理处及3处隧道变电所,减少5处停车区和1处隧道管理站。 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占用的农田及林地按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生态恢复或补偿工作;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服务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各场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合理设置限速标志、减速带及警示牌;结合道路景观设计,种植具有隔声功能的绿化树种,并定期对路面进行养护;服务区、管理处及收费站冬季应采用电采暖,该项目运行期车辆维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各阶段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送周边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应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穿越敦化市第一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路段边沟须加宽加深设计,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并合理设置限速标志、减速带和警示牌;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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