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辽源市中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3(核安全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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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0431-8996315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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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1300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辽源市中医院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 辽源市龙山区康宁大街616号, 医院住院楼十二层西南侧 | 辽源市中医院 | 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辽源市中医院应用1台DSA,并配套建设相应机房。 | 主要环境影响: 由射线装置产生的贯穿能力较强的X射线泄入环境对停留在周围的人员产生辐射照射。 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工作人员操作时按规定佩戴外照射个人剂量计;在机房入口处设置辐射标志;对机房进行屏蔽防护;将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监督区;机房门设置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和与机房相通的门能有效联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