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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康乃尔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2019-12-16 14:54: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康乃尔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吉林新区产业新城)医药产业园区创业大街与创新三路交汇处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制剂车间(一、二号)、前处理车间、提取车间各1座,配套建设办公楼、乙醇罐区、药渣储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50m3/d)、事故应急池(容积约400m3)和1台4t/h、1台10t/h及2台20t/h燃气锅炉,以及其他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全围挡,修建水喷淋装置和防渗的车辆轮胎冲洗池,建筑材料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应集中堆存并进行苫盖。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须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相关技术要求,对罐区、原材料及包材库、药渣储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生产装置区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老厂区在搬迁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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