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春西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宠物生物制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与医药业园区 | 长春西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活疫苗车间、灭活疫苗车间及诊断治疗产品车间、试纸车间等,配套建设综合车间(内含中试研发)、动物房、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疫苗生产车间和研发车间产生的含有减毒病毒等生物活性物质的废气须集中收集,经灭菌、过滤等有效处理后,由空调系统排风口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须集中收集并经有效处理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培养废水、冻干废水、工艺设备清洗废水、质检及研发废水和动物实验区废水经高温灭菌罐预处理后,再与动物房饲养区清洗废水及动物生活废水、提取废水、瓶/罐容器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经隔油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工作。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未经鉴定前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设计规范中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安全防火设计。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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