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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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 | 白山市抚松县、临江市、长白县、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西区和池南区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山市抚松县、临江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和池南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主线、1条连接线。主线起点位于抚松县东岗镇东南侧,拟建池西枢纽与抚长高速公路顺接,长白连接线在现有国道G331二级公路基础上改建,起点顺接于主线终点,终点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环城路平交口相接。项目主线全长114.269千米,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度25.5米;长白连接线全长1.989千米,设计时速60公里。全线共设特大桥5座(总长7917.9米),大桥41座(总长15671.5米),中桥7座(总长488.7米),小桥1座(总长20米)和涵洞159道;设置互通立交4处,分离立交25处,天桥6座和通道39处;设置服务区2处,收费站4处,管理处1处,养护工区2处。 | 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吉林头道松花江上游、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建设意见的复函》的相关要求。严禁在上述各类环境敏感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取、弃土(渣)场、施工场(营)地、拌合站和建筑材料堆放场等,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树木砍伐补偿和农田占补工作。优化、细化工程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选择施工时间。临时占地应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占用农田及林地;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树木砍伐补偿和农田占补工作。优化、细化工程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选择施工时间。严禁在Ⅱ类水体区域设置排污口,排放水污染物,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跨越水体的桥梁基础须在枯水期施工,采用钻孔桩工艺并设置围堰;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存区须远离地表水体布置,加盖篷布并设置围堰;合理布设施工场地,远离村屯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