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松辽盆地梨树断陷北坡-东坡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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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松辽盆地梨树断陷北坡-东坡地区开发建设项目 | 吉林省公主岭市境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公主岭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部署39口气井。钻井总进尺118870米,建产能1.29×108立方米/年。重建新立集气站,扩建苏家屯集气站,改扩建SN167-1集气站,扩建SN139集气站,扩建后五家户集气站北站,新建加热计量点4座。新建单井集气管线86.65千米、集气干线16.52千米;新建进井路4.8千米。项目依托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通泥浆处理站,秦家屯联合站,前郭县正泰化工有限公司,八屋气站及后五家户集气站南站。 | <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对距离东辽河、姜小河较近的井场,合理选择施工季节,避开雨季及汛期,定向钻穿越工程产生的废水(液)、废渣及时收集转运,不得直接排入东辽河、姜小河。(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周围设置足够高度围堰,选用无毒化学泥浆和压裂液,井口设置防喷器和自封器。(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就近运往垃圾处理场处理。(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span></span> | 已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