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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2024-03-21 09:31:22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15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大通乡 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洮南分公司 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本期安装1台220MVA主变压器,建设1座96m3事故油池。 施工期: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易起尘作业面洒水作业,存储时做到防护、苫盖,大风天减少作业。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将生产废水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缩短施工期,严格控制强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破坏地表进行原状修复。运行期:在满足升压站内电气布局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主变与厂界的距离;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消除公众的恐惧心理,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进一步将变压器等产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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