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北电力设计院白城大安100MW风电场 220kV升压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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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东北电力设计院白城大安100MW风电场 220kV升压站项目(变更) | 吉林省大安市海坨乡 | 能建大安风电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a)升压站装设1组100MVA主变压器;b)220kV出线1回,35kV进线4回;c)主变35kV侧安装1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d)建设一座50m3事故油池。架空线路接入松原500kV变电站,线路长度42km。 | 电磁影响:通过类比监测,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升压站、降压站及线路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要求。噪声影响:通过噪声预测,本工程采取降噪措施后,升压站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5-2008)2类标准要求。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在设计阶段对电磁环境、声环境提出相应措施。在施工期提出防治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措施。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