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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4-11-29 10:38:11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磐石经济开发区医药食品健康产业园,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恒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磐石经济开发区医药食品健康产业园,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区现有厂房内建设一条原料药中试及生产线,配套新建危险品库、废液室、质检楼、纯化水制备装置、循环冷却水制备装置、空调净化系统等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最大中试规模为枸橼酸坦度螺酮75千克、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120千克,设计年产枸橼酸坦度螺酮7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0.48吨。

<p>(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氨、氯化氢、硫化氢、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甲烷排放浓度达到(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计算得出的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AH)后,生产工艺废气经4根21米高,污水处理站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化验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纯化水制备排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企业与磐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商定的入水水质要求,经园区管网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拐子坑河排入挡石河。(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试剂库、危化品库、废液罐、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生产工艺废液、废过滤耗材、生产工艺废渣、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新风过滤系统废滤芯、除尘器收集的药尘、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要求。纯水制备废过滤介质、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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