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北油气分公司长春地区2025年勘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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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东北油气分公司长春地区2025年勘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吉林省农安县境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部署17口探井,均为油气兼探,钻井总进尺6.0428万米,拟建施工道路3千米。项目依托腰英台联合站,老英吐油土储存池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乾安泥浆处理站。 | (一)探井试油(气)结束后,须及时进行封井,对于不产油(气)的探井须进行永久封井。在探井转为生产井前须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相关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建设单位应避开雨季施工,远离周边地表水体布设井场,废水(液)及时转运,不得直排进周边地表水。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中选用低污染型钻井液和压裂液。配制选用无毒化学泥浆和无毒水基胍胶压裂液。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柴油储罐区地(侧)面进行防渗。井场四周应设置足够高度的围堰与毗邻的农田隔开。(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场地周围加设硬质围挡,定期维修保养各类装置和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试油试气结束后采用封井器及时封井。(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工程车辆经过村屯等环境敏感目标时,确保村屯等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要求。施工废料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送往周边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理。(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