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晟鑫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镍基金属废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拟审批公示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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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晟鑫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镍基金属废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建设地点位于磐石市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金属建材(铸锻)新材料产业园区 | 吉林晟鑫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磐石市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金属建材(铸锻)新材料产业园区。该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设2座生产车间,新建1条铁合金生产线,设置1台3500KVA铁合金精炼电炉,配套建设造球设备、烘干装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原辅料库、辅料仓、成品库、渣库、混料仓、封闭式冷却塔、初期雨水池、脱硫废水处理站等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处理HW46含镍废物5000吨、含镍废渣24000吨、废屑613吨,年产镍铁合金2000吨。 |
<p>(一)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管理。该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其成份、类别和处置方式须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具体类别和规模应严格按照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行。(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精炼炉废气须经有效装置脱硝、脱硫、除尘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中标准要求,镍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标准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初期雨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回用于造球工序,不得外排。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用于炉渣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磐石市龙江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玻璃河。(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原辅料库、渣库以及初期雨水池、脱硫废水处理站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舒心养老院、磐石市明城中学等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行期除尘灰和车间收集粉尘、脱硫污泥回用于生产线做原料。废耐火材料、废电极、原料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炉渣未经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废变压器油、废布袋、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p> | 已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