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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G334 龙东公路大蒲柴河至黄泥岭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5-07-30 10:54:2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国道 G334 龙东公路大蒲柴河至黄泥岭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拟审批公示拟审批公示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国道 G334 龙东公路大蒲柴河至黄泥岭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市桦甸市、延边州敦化市境内 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吉林省禾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线路全长42.69 千米,均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沿线改扩建大桥4座(总长636.4米)、中桥4座(总长207米,其中拆除新建3座共153米、新建1座54米)、小桥8座(总长167.8米,其中拆除新建5座共101.8米、新建3座共66m米),新改扩建涵洞共95道(包括拆除新建64道、新建31道),新建隧道1座1030米(其中敦化市境内462米,桦甸市境内568米),隧道变电站1处。新建停车区1处、汽车停靠站8处(4对)。拆迁房屋、仓房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9530m2),拆除栅栏围墙3269米,拆除大门17个、厕所15座、石碑31.75立方米。 <p>(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对公路沿线跨河流桥梁两侧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径流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由运营养护单位定期维修维护。(二)严格落实穿越环境敏感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建设单位严禁在上述各类环境敏感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拌合站和建筑材料堆放场等,确保不对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产生不利影响。(三)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树木砍伐补偿工作。优化、细化工程施工方案,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在征地范围以外堆放建筑材料。拟占用的林地、永久基本农田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拟砍伐区存在重点保护植物的应做好避让及迁地移栽和育苗,合理进行生态补偿;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规定做好占补平衡工作。。(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跨越水体的桥梁基础须在枯水期施工,采用钻孔桩工艺并设置围堰。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存区、表土临时堆场等须远离地表水体布置,加盖篷布并设置围堰,各类围堰修筑和拆除应尽可能减少对水体扰动。施工废水及含泥污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混凝土拌合和降尘。不得在沿线河流附近冲洗、维修、保养施工机械及车辆。(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远离周边村屯等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征得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告知周围居民。高噪声、高振动源强的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并采取挡护、减振措施,敏感路段施工时应设置围挡或移动式声屏障。工程车辆尽量避开八家子、小蒲柴河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夜间经过时,严禁鸣笛并减少夜间行车次数,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设置施工围挡,密闭运输和集中堆存建筑材料,采取遮盖、定期对作业面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修建水喷淋装置冲洗运输车辆厢体及轮胎上的泥土和粉尘等抑尘措施。(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渣),弃土(渣)送至弃土场。部分泥浆循环利用,剩余部分经干化处理后运至弃土场。</p> 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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