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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2025年第三批勘探井建设工程(长春地区)拟审批公示
2026-03-24 10:51:2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2025年第三批勘探井建设工程(长春地区)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2025年第三批勘探井建设工程(长春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农安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德惠市、农安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部署21口气勘探井,钻井总进尺7.2万米,拟建施工道路3.407千米。项目依托松原采气厂油气处理站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乾安泥浆处理站。 (一)探井试气结束后,须及时进行封井,对于不产气的探井须进行永久封井。若探井不具备开采价值,应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等相关要求进行永久封井,并确保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在探井转为生产井前须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相关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井场作业选用可循环的泥浆、污水回收利用系统。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施工,加强监管监测,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井场周围设置足够高度围堰与毗邻的农田隔开,防止污水外溢及地表径流将残余物带入周边土壤,污染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场地周围加设硬质围挡,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定期维修保养各类装置和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应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基泥浆及岩屑运至乾安泥浆处理站处理。钻井过程中取出的岩芯,分析后贴上标签运至岩芯陈列馆储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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