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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塔虎城地区黑帝庙油层先导试验开发工程拟审批公示
2026-04-02 16:51:11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吉林油田塔虎城地区黑帝庙油层先导试验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油田塔虎城地区黑帝庙油层先导试验开发工程拟审批公示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红岗采油厂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市大安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塔页1井区部署10口直井,其中新建8口井(7油1水),2口探井转生产井,采用单井罐集油-汽车拉运方式生产。总进尺1.1503万米,预建总产能0.32万吨/年。共利旧20m³单井罐6座,利旧1座值班板房。新建1口注水井,新建1座橇装注水泵房,泵房安装注水泵1台。新建简易水源井1口,安装潜水泵1台。项目依托红岗采油厂油气处理二站、红岗采油厂油气处理三站、大安油土贮存池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大安泥浆处理站。 (一)强化单井罐管理。鉴于油井采用单井罐集输方式,在开采过程中严禁在井场进行油水分离。达到管线密闭集输条件后,应及时进行管线密闭集输改造,减轻原油集输过程中的环境影响。(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油田开采活动应控制在评价区域内。注采井退役后应按相关规定要求施工作业,确保固井、封井措施有效,闭井期对井场、道路等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鉴于部分生产井距离好来宝泡地表水体较近,施工期须避开雨季及汛期,废水(液)及时收集转运。废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和采油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围堰,运行期采用清洁箱式修井平台,防止修井产生的含油废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退役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封井作业,确保固井、封井措施有效。(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已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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