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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督办抽查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吉环然字〔2017〕14号)
2017-09-28 15:15:00   来源:
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珲春市环保局:

  按照环境保护部等七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我厅将会同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方案制定和机制队伍建立情况。检查各地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和印发情况,以及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和工作队伍建立情况。

  (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检查各地对环保部遥感监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重点违法违规问题清单以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信息的排查整治情况;历次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中已发现问题、近年来被约谈督办的自然保护区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发现自然保护区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和问责情况。

  (三)问题处理处罚和管理台账情况。检查各地对发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及处罚情况;对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情况;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建立及“整改销号”制度执行情况。

  (四)涉及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自查和清理情况。检查各地自查和清理地方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五)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情况。检查各地举报电话、信箱公开和问题线索公开征集情况,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

  2017925日至1015日。

  三、检查方式

  按地区分别组成检查组,查阅台账和相关资料,现场抽查环保部遥感监测自然保护区重点违法违规问题清单的排查整治情况。

  四、检查人员

  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负责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人员。检查组人员分组和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省环保厅 齐东兴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963082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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