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法规要求,加快推进白山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污染治理工作,近日,白山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双层储油罐(防渗池)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共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87户,执法人员深入现场,逐户检查地下油罐现状,油气回收系统安装情况,防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对没有更新为双层罐,未完成建设防渗设置和油气回收系统,未正常运行使用污染治理的经营企业进行了查处。
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双层罐(防渗池)和油气回收系统,并安装使用。未同步建设和未正常使用的加油站,一律不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已建成的加油站应按计划全部更新为地下双层罐(防渗池)和油气回收系统安装使用。对各油品经营企业提出合法依规经营,在运行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周围地下水质和周边空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