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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环境保护局践行只跑一次模式 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2019-01-02 11:11:00   来源: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立足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高度重视“肃行风、转作风、提能力”工作,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全面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转型发展要求,支持配合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提升审批服务功能

  (一)坚持全程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组织建设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宣讲,提供政策方面咨询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前期有人指导,报批有人协调,落地有人跟踪。

  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一个受理标准,受理要件一次性告知,对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能快则快,承诺办结。对申报资料不完善的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指导服务,助推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工作对接

  持续优化拴心留人的营商环境,省级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采取对接服务的方式,及时联系省环境厅环评审批部门,沟通项目审批中存在的困难和难题,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审批前期准备工作,采取现场服务、网上答疑及设立对接服务电话等方式,加强联系和协调,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服务。

  二、提高环评审批效能

  (一)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

  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环境厅分级审批规定,继续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将更多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环保局和各城区、开发区分局,方便企业在项目所在地直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下放审批事项涉及畜牧业、食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16大方面25个类别,下放审批项目数达到上年度市本级审批项目总数的50%。

  (二)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按照王路副市长指示,局领导亲自带队,结合实际、集思广益、积极创新,进一步压缩所有环保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原行政审批事项为7大项16子项,经再次梳理,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全面打通不利节点,其中:1个大项,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取消;1个大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继续压缩(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了92%;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较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了90%);5个大项,排污许可证核发、《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核发、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和开展野外示踪实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调整为即办事项。最终保留6大项15子项,15个子项中13个子项调整为即办事项。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法定审批时限合计525天,压缩至8天,压缩比为98.5%。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中,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组织技术评估,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采取直接审批的方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省环境厅制定《确认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清单》,要求对部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

  (四)进一步减少审批要件

  对审批要件进行简化,如取消水保方案、开发区证明等多种前置要件,企业无需提供各类商业协议等,审批要件减少20%以上。

  (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巩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成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涉及中介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为2项,涉及到的中介服务市场已完全放开,全部由建设单位自主选取、协商价格。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环境技术评估专家评审费由市环保局承担。

  三、构建“只跑一次”模式

  (一)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环境厅《关于开展“区域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标准”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实施优化营商措施,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工作,开发区的南区、北区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

  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实现“不见面”一次办理。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建设单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制度以来,我市已有4414个建设项目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单个项目完成备案登记平均用时不到10分钟。

  (三)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

  按照政府“只跑一次”认定标准,梳理市环保局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形成《本单位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总表》,制定每个事项的办事目录,详细说明办事流程和要求,全部事项都达到“只跑一次”。

  (四)实施环保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所有环保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门式、一张网”网上运行,网上进行申报、材料流转、行政审批等工作,做到环评文件网上审批率100%,实现环节最简化、服务便利化,做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让企业“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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