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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多部门联合加强国Ⅲ以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
2020-05-18 12:54:00   来源:

  近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等多部门,加强国Ⅲ以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为减少国Ⅲ以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延吉市政府发出通告,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禁用区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自今年6月1日起,重点行业不得使用未在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和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今年7月1日起,禁用区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2016年4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其他县市正陆续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截至目前,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向好,下一步,延边州多部门将凝聚合力,在本辖区重点时间,重点路段,联合开展执法。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组成路检执法组,在辖区内开展机动车道路随机抽测工作。

  一是将重点抽查冒黑烟车辆,核查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机动车OBD及尾气排放,对柴油货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二是对驶入限行区域的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进行查处;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机动车停靠,对抽测不合格车辆和驶入限制通行区域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责任人依法处罚,对拒绝接受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的车辆责任人依规处理,查处非法营运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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