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关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情况。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要求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四平市作为全国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城市之一,取消部分污染影响类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审批,制定试点行业环境准入指引,探索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指导服务,加强排污许可和执法监管,为国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提供实践支持。
环境影响评价是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对服务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四平结合实际情况,围绕环境管理、产业结构及行业环境绩效表现等因素,经反复论证,最终确定将谷物磨制,生物质燃料加工,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汽车整车、改装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4个行业的环评报告表纳入试点范围,取消相应类别环评报告表,就是说,以上4个行业项目纳入试点,免于办理项目环评手续。
此次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不是放松环保要求,而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放管结合”“为企减负”的重要举措。
“放”,即是对污染治理设施成熟,环境风险较低的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取消,真正让企业“轻装上阵”。
“管”,即是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管理和生态环境监察巡察等手段实现精准监管。
“服”,即是优化审批服务,指导企业落实环境准入、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要求。
四平发布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的公告》及其配套的行业准入指引,明确了试点行业和时限等要求。旨在通过此次环评试点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监管、促进绿色发展,构建高效、透明、公正的行政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