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2023年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人员业务能力,4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春市举办了2023年度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培训班。
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李伟华做了开班动员,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准确把握新污染物的工作任务和方法要求,建立一个专班,两个机制,三个保障,加快推进《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落地实施。
培训班邀请了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研究员林军、正高级工程师葛海虹,就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形势与挑战和新污染治理协调机制进行讲解,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化学物质环境统计调查制度进行解读。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同志对《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及2023年工作任务进行解读,讲解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要求,掌握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方向,为我省按时限保质量完成2023年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和技术支持单位吉林大学有关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4月13—14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林军、葛海虹与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赴长春市朝阳区经济开发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开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与长春、吉林两市及园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等7家企业座谈交流,了解电镀、制药、石化等行业企业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宣贯国家及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围绕扎实推进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全面掌握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信息,园区、企业探索推进 新污染治理工作的方式和路径,建立新污染治理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展开充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