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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2025-03-31 09:08:54   来源: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污、依法保护、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体系。推动修改完善《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调研起草《吉林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协调废止《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土壤和沉积物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地方标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权力。为推动生态环境与司法协调联动工作,构建“一体化”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格局,组织各相关单位提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落实举措。为规范合同管理,防控风险,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等9件文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修订《吉林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南》,确定10个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并完成试点单位评估验收。充分利用实战实训基地,以“理论+实操”的方式完成1300名执法人员执法岗位培训,开展“案卷质量提升年”“案卷质量提升培训”“我的案卷我来讲”“办案人说办案事”等系列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提升执法智慧监管能力,加速推进智慧执法系统建设方案论证及平台搭建。全面完成移动执法系统改造和自动监控平台升级,实现移动执法系统与自动监控系统对接、自动监控数据到执法任务转化。统筹开展春季清河、夏季攻势、秋冬会战等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有力组织推进守护“清澈河水”“蔚蓝天空”“一方净土”“良好生态”专项执法。联合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共同组织开展春季清河行动并形成常态,重点围绕“两河一湖”及52个重点管控断面,组织“守卫清澈河(湖)水”暨跨流域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空气质量提升、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业噪声污染整治、促进依法按证排污、提升碳排放报告数据质量等为重点,同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物料堆场料场扬尘问题专项整治,多部门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碳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核与辐射等专项执法检查,不断拓宽“冬病夏治”思路,提高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成效。针对影响秋冬季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集中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执法检查,高效推进机动车检验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整治,统筹落实秸秆全域禁烧工作任务,持续开展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执法检查。全省共办理各类案件778件,易发频发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依法组织办理涉法涉诉化解案件。对2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答复。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100%。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案件267件,涉及赔偿金额6000余万元。不断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办结率为100%。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签订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30余次。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制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和具体落实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任务落实。常态化开展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定期调度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情况,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涉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动态调整厅本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省级行政许可权责事项,建立同一事项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的省级权责清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可办、“一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动态差异化监管,修订完善生态环境领域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全省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14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厅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对照美丽吉林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创新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治污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水平亟待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队伍老化断层、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加快推进解决。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广度有待拓宽,一些企业守法意识弱,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规国法、法治建设有关规定摆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日程。2024年组织召开厅党组会议27次,组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制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个性清单》,推动全系统学习行政复议法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作用。厅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连续五年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明确本年度及2025年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任务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处室(单位),分解细化法治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委和省政府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省厅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制度,报送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材料,对履行推进省生态环境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总结,充分体现我厅坚持依法治污、用高水平保护助力吉林省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加快推进《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步伐。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将依法治污作为加快推进美丽吉林建设的重要保障,用法律武器和法治力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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