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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9:32:50   来源: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3-29

主 题 词: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污、依法保护、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规国法、法治建设有关规定摆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日程,作为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中,邀请专家举办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全厅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将行政复议法纳入应知应会清单,推动全系统学习行政复议法有关要求,从源头上促进部门依法履职。

(二)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作用 。厅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制度,全面梳理总结我厅依法治污、助力吉林省高质量发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有关情况。连续四年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明确本年度及2025年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任务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处室(单位),分解细化法治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体系。起草完成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和《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并及时报送省司法厅。研究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推动吉林省噪声条例等列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计划。推进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工作,发布《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水质 含硫氰酸盐废水中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水质 糠醛的测定 苯胺分光光度法》等4项吉林省生态环境标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法治和标准保障。

(二)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权力。为推动生态环境与司法协调联动工作,构建“一体化”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格局,提请省委政法委会同十五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党组审议印发了《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厅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厅本级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严格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等12件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吉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吉林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有关单位备案,有效保证了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吉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后评估,动态调整实施正面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省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1413家。全面完成与“我要执法”APP系统对接,实现移动执法系统手机APP迭代升级,完成25类121个标签3万余家企业批量设置标注工作,对系统内企业进行标签化管理,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与移动系统企业库进行比对、剔重,推行清单式执法、流程化操作。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组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人才库”,选拔35岁以下执法骨干进行集中训练,既学理论又练实操,为各地积极培养执法攻坚“主力军”。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压茬开展“春季行动”“夏季攻势”“秋冬会战”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2023年,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68件,罚款金额5181万元。

(四)依法组织办理涉法涉诉化解案件。2023年,办理2件行政复议申请,完成1件行政复议答复,参加1件行政申诉案件听证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100%,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受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11801件,办结11754件,办结率99.6%,23件《民生摘报》“厅长信箱”“省政府热线”“互联网+督查”等领导批示、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案件得到有效处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省生态环境厅法律顾问制度》,签订了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40余件次。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年度任务清单,全面梳理规范生态环境系统省市县乡行政备案事项,组织开展助企大调研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可办、“一网通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限压缩近80%,上收危废处置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实现危废经营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同级审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厅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对照生态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治污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水平亟待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加快推进解决。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在法治的轨道上持续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安排部署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动《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制修订步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推动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指导意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学习,强化法制执法人员培训,创新宣传手段,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依法治污、依法行政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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