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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10:53:16   来源: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4-12

主 题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2202030212)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王济淮

三、住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办公楼303室

四、经营设施地址:吉林市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八家子高端化工产业园区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焚烧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处置含氰废水261-064-38,经营规模为21.204万吨/年。

收集、贮存、焚烧HW02(仅包括271-001-02,271-002-02,271-003-02,271-004-02,272-003-02)、HW04(仅包263-006-04,263-011-04)、HW06、HW08(不包括071-001-08,071-002-08,072-001-08,398-001-08,291-001-08,900-249-08)、HW09、HW11(仅包括251-013-11,451-001-11,451-003-11,261-106-11,772-001-11,900-013-11)、HW12(仅包括264-002-12,264-003-12,264-004-12,264-005-12,264-006-12,264-008-12,264-009-12,264-012-12,264-013-12)、HW13(仅包括265-104-13,900-014-13)、HW38、HW39、HW40、HW45(仅包括261-081-45,261-082-45,261-084-45)、HW49(仅包括772-006-49,900-039-49,900-046-49,900-047-49),经营规模为66600吨/年(包括处置含氰废水261-064-38后产生的废液,处置量不得超过39960吨/年)。

七、拟许可期限: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6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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