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2202030029)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唐桂芝
三、住所:吉林市龙潭区龙北路168号
四、经营设施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北路168号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中的900-402-06、900-404-06、900-407-06,年经营规模3000吨。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071-001-08(仅限联合站产生的清罐油泥)、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10-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除外),年经营规模2500吨。
收集、贮存、利用HW11精(蒸)馏残渣中261-012-11、261-013-11、261-100-11、261-106-11、261-110-11、261-116-11、261-130-11、900-013-11,年经营规模28000吨。
收集、贮存、利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合成材料制造中的265-101-13、265-102-13、265-103-13的废油脂,年经营规模3500吨。
七、许可期限至2028年7月12日。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3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