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环境工程专业相关级别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分配至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通过申报材料现场审核、评前公示无异议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公示期出现问题并查实的,取消答辩面试资格)。
初级职称申报人员不参加答辩面试。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答辩人员须于当日8:00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12:00-12:30之间报到。
参评人员名单、报道时间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长春联谊会议中心14楼候考室(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126号)
三、答辩方式
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四、缴费方式
评审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于5月20日17时前完成缴费,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破格申报加收100元,申报初级职称人员不缴费。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名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参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上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下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00-12:30间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职称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密封手机;答辩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面试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面试资格的行为,取消其答辩面试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面试,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面试,未到现场参加答辩面试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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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姜佩言
咨询电话:0431-89963099
附件:参评人员名单及评审时间
吉林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