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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8 15:49:37   来源: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2201130128)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丁秋云

三、住所: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

四、经营设施地址: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焚烧、利用、清洗、委托处置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处置(30t/d焚烧炉)841-001-01(仅限处理医疗废水过程中产生污泥)、841-004-01、841-005-01、HW02、HW03、HW04(除263-001-04、263-004-04、263-005-04以外)、HW05、HW06、HW07、HW08、HW09、HW11、HW12、HW13、HW14、266-009-16、266-010-16、231-001-16、231-002-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HW17、772-003-18(仅限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污泥)、772-005-18、HW19、HW20、HW21、HW22、HW23、HW24、HW25、HW26、HW27、HW28、HW30、HW31(除900-052-31以外)、HW32、HW33、HW36、HW37、HW38、HW39、HW40、HW46、HW47、HW48、HW49(除900-044-49,900-045-49,900-053-49以外)、HW50,年经营规模9500吨。

收集、贮存、处置(120t/d焚烧炉)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以外)、HW03、HW04(除263-001-04,263-004-04,263-005-04以外)、HW05、HW06、HW07、HW08(除900-215-08以外)、HW09、HW11、HW12、HW13、HW14、HW16、HW17、HW18〔除772-002-18、772-004-18以外,772-003-18(仅限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污泥)〕、HW19、HW20、HW21、HW22、HW23、HW24、HW25、HW26、HW27、HW28、HW30、HW31(除900-052-31以外)、HW32、HW33(除900-028-33以外)、HW36、HW37、HW38、HW39、HW40、HW46、HW47、HW48、HW49(除900-044-49、900-045-49、900-053-49以外)、HW50,年经营规模32800吨。

收集、贮存、清洗处置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桶(规格:50升以上的桶)及废弃玻璃包装瓶,年经营规模21000吨(其中:50升以上的废弃包装桶18000吨,废弃包装玻璃瓶3000吨)。

收集、贮存、处置HW34废酸,年经营规模120吨;HW35废碱,年经营规模60吨。

收集、贮存、利用271-002-02、271-005-02、272-005-02、276-001-02、900-401-06、900-402-06、900-404-06、251-001-08、291-001-08、900-201-08、900-005-09、900-006-09、900-007-09、264-013-12、265-102-13、900-047-49(仅限在研究、开发、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年经营规模6000吨。

收集、贮存、利用900-045-49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者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年经营规模2000吨。

收集、贮存、委托处置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52-31废铅蓄电池,年经营规模2000吨。

七、许可期限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0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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