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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六五环境日”专题新闻发布会
2021-06-04 08:40:00   来源:

  2021年6月3日上午,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六五环境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2020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吉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童颖、生态环境大气处李文辉、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肖尊东出席发布会,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魏强主持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台、新浪吉林、凤凰网吉林等13家省级媒体记者参加。

  

  在发布会上,童颖发布2020年度及“十三五”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吉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吉林省2020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20年和“十三五”我省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在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方面,2020年,全省地级市(州)政府所在的9个城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2%,同比持平;全省空气中PM10、PM2.5、SO 2、NO2、CO 、O3等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

  2020年全部超标天数中,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69.6%,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以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25.9%,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4.5%,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全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高于基准年(2015年),增幅在8.2-15.7个百分点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均低于基准年,降幅在2.5-3.8个百分点之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31-41微克/立方米之间,均低于基准年,降幅在22.6%-41.5%之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52-68微克/立方米之间,均低于基准年,降幅在16-35.8%之间;臭氧(O3-8H-90per)年均浓度在123-129微克/立方米之间,除2017、2020年同比基准年下降0.8%,其余年份均高于基准年。

  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国控及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0年,全省42条江河8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79.5%,同比上升9.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4.5%,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其中,48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83.3%,同比上升14.5个百分点,全面消除Ⅴ类、劣Ⅴ类断面,同比分别下降10.4个、6.2个百分点。

  在8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松花江水系的49个监测断面中有41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83.7%;图们江水系的13个监测断面全部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100%;鸭绿江水系的16个监测断面中有15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93.8%;辽河水系的10个监测断面全部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100%;松花江水系与黑龙江省交界的4个监测断面中,均为Ⅲ类水质,水质状况为良好;辽河水系与外省交界的4个国控断面中,1个监测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其余3个监测断面水质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鸭绿江水系与辽宁省交界的1个监测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

  “十三五”期间,全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水质状况由“十二五”末期的轻度污染转为良好,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呈波动上升趋势;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下降趋势。同基准年相比,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8.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2.2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比例呈波动上升趋势,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同基准年相比,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断面比例上升37.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23.1个百分点。

  重点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呈现向好态势,2020年,全省13个主要湖泊(水库)中,1个为Ⅱ类、水质状况优,10个水库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2个水库为Ⅳ类,水质状况轻度污染,与2019年相比,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比例保持稳定,查干湖由劣Ⅴ类水质上升为Ⅳ类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湖库。“十三五”期间,除月亮湖水库、五道水库、下三台水库、二龙山水库在个别年份水质出现Ⅳ类,松花湖水质在Ⅲ类和Ⅳ类波动,查干湖水质虽未达到Ⅲ类,但水质状况呈向好态势,其他湖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2020年,全省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除当年10月,石头口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受不利气象因素影响,导致总磷出现异常值外,水质达标率为100.0%,同比2015年,水质基本稳定。“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呈“U”型变化,2016年、2019年、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在生态环境状况方面,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68.07,等级为良,在空间分布上,EI值自西向东呈增高趋势。EI值的空间分布情况明显受自然条件影响,与自然植被分布状况基本吻合。全省县域EI值分布在46.59-86.42之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优良级别指数县域面积占省域面积64.6%。同比,全省EI值减少2.12。“十三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范围为68.07-70.19之间,评价等级皆为“良”,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

  媒体问答

  记者提问:去年,我省优良天数比例达89.8%,“吉林蓝”成为生活常态。请问我省在“十四五”的目标是什么?将采取哪些措施?

  李文辉:去年是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我省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和任务,空气质量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的最好水平。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厅从2020年开始着手“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的“543321”的基本思路。即完成5大目标: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0%、地级城市全部达到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臭氧浓度上升得到遏制;削减4个污染源:煤炭、油气、生物质、扬尘;突出3个治理难点:秸秆、散煤、柴油货车;建设3个系统:大气质量网格化监管系统、高排放车辆监测管理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抓好2个协同控制:通过对固定源和移动源的NOX和VOCS的管控,抓好PM2.5和O3的协同控制,通过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做好CO和CO2协同控制;下沉1个管理层级:依托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施县级大气质量管理,开展主要考核指标月度排名和半年通报,对排名持续靠后、空气质量下降明显的进行约谈。整个“十四五”期间,都将按照这个思路推进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具体到2021年,我省实施了吉林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明确了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氨排放控制、深入推进燃煤污染控制、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等6大项重点工作任务。从目前看,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5月底,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7.5%,同比提升5.5个百分点,全年有望再创新高,进入全国空气质量排名第一方阵。

  记者提问:去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3%,特别是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请问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

  肖尊东:我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多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坚持高位统筹,不断强化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全省重点流域出台了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辽河流域印发了“两方案、一规划”,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二是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了法规标准体系,制定以及修订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法规标准。健全完善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目标任务。三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补齐突出短板。截止2020年底,全省已建成6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455.7万吨/日,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省重点镇和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114个乡镇中,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7个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四是聚焦“两河一湖”,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辽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中2020年前需完成的130个项目全部完工。饮马河水污染整治谋划的6大类210个工程全部建设完成。查干湖及查干湖周边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五是严格环境监管,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聚焦重点流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突击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去年,我省水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

  记者提问:目前我省在水污染治理方面还存在什么短板,“十四五”我们还面临哪些挑战,我厅将从什么方面着手水污染治理工作?

 

  肖尊东:总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十三五”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虽然水环境质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已消除劣五类的水体仍会有反弹,优良水体也存在水质下降的风险。二是水生态环境领域一些突出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着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亟待突破。水资源匮乏,水生态空间萎缩,水生态系统功能下降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十四五”国家对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增加了考核断面,全省考核断面由48个增加到111个,在新增断面中,劣五类断面占比13.11%。另一方面扩大了考核领域,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方向增加了4项约束性指标和3项亲民指标,在新增的领域中我省的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因此,我省“十四五”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十四五”时期,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更强,持续推动水环境质量稳定巩固、稳步改善、稳中提升。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系统治理。围绕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标要求,从流域生态保护系统性出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坚持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统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 二是坚持补齐短板,精准发力。以河湖为抓手,推进美丽河湖创建,以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关键,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以重点行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以降低氮磷负荷为着力点,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三是坚持协调联动,整体发力。坚持省、市、县、乡村纵向联动,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坚持省直各部门横向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合力攻坚。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化组织整体联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格局。四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改变传统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提问:今年的六五环境日马上到来,请问今年六五环境日活动有何安排?

  魏强: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部署,各地应紧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绿色低碳的宣传体验活动。为此,我厅与长春市联合举办“吉林省暨长春市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

  6月5日上午9点30分,在长春水文化生态园举行“活动月”启动仪式。省市有关领导,省、市相关负责人,吉林科技出版社、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志愿者联盟高校负责人,专家学者、志愿者代表等参加活动。

  “活动月”启动仪式有5项内容:一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为长春水文化生态园授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技创新与传播共建基地)。二是共青团长春市委负责人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盟授旗。三是举行《绿色今朝,回望百年——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丛书》首发式。该丛书全面反映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艰辛探索和取得的辉煌成就,阐述近年来我国环境工作者在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实践、技术等方面获得的经验及成果等。四是参观“庆祝建党百年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历程/吉林省暨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发展成果展”。五是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委员会、农工民主党吉林省委员会围绕环境法律与环境健康开展现场咨询服务。

  同时,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月中,省生态环境厅和长春市还安排了持续性的活动,志愿者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众参观长春水文化生态园博物馆,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组织实施吉林省“生态环境小博士”项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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