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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专题新闻发布会
2021-11-17 08:43:00   来源:

  11月15日10时,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顾恩大、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蔡宝峰、大气环境处处长李文辉、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杨宁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孟庆军出席,介绍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情况,并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魏强主持。
 
  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 魏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推动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圆满收官,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实施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
  下面,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顾恩大先生介绍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顾恩大: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很高兴又与在座的各位新闻工作者见面。
  多年来,大家一直十分关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进行了很多、很好的宣传报道,在此,对你们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很荣幸向大家介绍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这项工作。“秋冬会战”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年底前各项工作圆满收尾和实现全年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我将今年“秋冬会战”的有关情况向大家进行简要介绍。
  一、“秋冬会战”的背景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的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统筹推进空气、水、土壤环境污染治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今年1-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创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93.2%,同比提升4.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9.4%;各地累计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9天,同比减少31天,重污染天气比率0.4%。水环境质量保持向好态势,地表水111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断面占比75.7%,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占比2.7%,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
  虽然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成效显著,但是从我省生态环境的特点规律来看,秋冬季一直都是全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以及波动最为明显的时期。秸秆露天焚烧、冬季供暖燃煤、地表径流减少以及气候条件波动等都是影响空气、水体等环境质量的不利因素,如果这些突出问题应对不力,极易影响污染防治成效,拉低全年环境质量水平,甚至造成不达标和完不成任务的后果,也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获得感。因此,在关键时期、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必须要采取必要的、超常规措施,通过开展“秋冬会战”,对标对表查找短板漏项,集中力量攻克问题和难点,严阵以待加强监督管理,有效规避环境质量下降风险,持续维护生态安全,确保全年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能够圆满完成。
  二、“秋冬会战”的主要内容
  为了开展好这次“秋冬会战”,1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生态强省建设大会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秋冬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完成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计划及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安排部署了大气、水、土污染治理、生态监管和生态环境安全5个方面内容,11项具体任务。
  第一方面内容是强化大气环境治理,坚决守护“吉林蓝”。秋冬季空气质量一直是全省人民关心关注的,秸秆禁烧管控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从今年秋冬季开始,我省将实施秸秆全域禁烧,我们印发了《吉林省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召开了秸秆全域禁烧大会,“秋冬会战”也把推动落实秸秆全域禁烧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健全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包保机制,实施省级巡查地方检查的监管机制,严密关切、严厉打击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秸秆全域禁烧首战告捷。同时,我们还将统筹抓好燃煤锅炉及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等秋冬季大气治理重点工作。年底前,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保持在92%以上,PM2.5浓度力争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0.48万吨和0.15万吨。
  第二方面内容是全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一是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执法监管。紧盯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大户,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执法监管。二是组织开展清河执法行动,围绕河道清洁行动进行执法监督,有效促进河道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外源污染消除,防止污染物持续污染河流水质,推动做好河道常态化保洁。三是严格执行水质管控机制。全面落实四个“第一时间”的水质管控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应对水质恶化风险。年底前,优良水体比例要保持在74.3%以上,劣Ⅴ类断面力争控制在3个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0.81万吨和0.024万吨。
  第三方面内容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做好农用地污染防控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对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治理修复、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一律不允许开发利用。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率要分别达到15%和10%。主动与畜牧部门对接,确保“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对非法排放、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第四方面内容是持续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监管。全面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加快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四类聚焦”问题整改到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督导,严防“林草错位修复”、碎片化治理和过度修复等形式主义问题。
  第五方面内容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紧盯“一废一品一库”、化工园区和工业集聚区,督导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环境监管要求,坚决做到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两个100%”。
  三、“秋冬会战”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秋冬会战”各项工作能够真正落到位、见实效,我们对地方和有关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是要求各地和省厅相关处室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主体责任和省厅的指导、调度、督导责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齐心协力打好会战。其次要求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突出以“五化”的方式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以清单、台帐实施管理,组织开展“秋冬会战”实践比武大练兵竞赛活动,加大各项执法监管力度。最后还要求重视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为会战营造浓厚氛围。另外,为了掌控会战进度,强化推动力、执行力,我们制定了《“秋冬会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给地方及厅机关相关单位,实施清单管理,对标对表,让每一项工作都能落细落实,确保“秋冬会战”硕果累累。
  以上是对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有关情况的介绍,再次感谢在座媒体界朋友们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 魏强:
  下面请媒体记者就相关情况提问。 
  提问环节
  吉林农村报记者:冬秋季空气质量一直是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请问大气环境处李处长,接下来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守护“吉林蓝”? 
  大气环境处处长 李文辉:
  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让“吉林蓝”成为生活常态。截至目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93.4%,同比提升4.4个百分点;PM2.5浓度2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5微克;累计发生重污染天数9天,同比减少31天。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我厅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秸秆全域禁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实行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我厅把秸秆禁烧列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印发《吉林省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对全省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完善了包保工作机制。组织各地填报了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计划表和分解表,将秸秆“五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数量,细化分解到具体地块。明确了各市、县、乡、村监管人员的责任和处置流程。持续利用卫星和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点监测,对发现的火点严格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按每个火点50万,夜间火点加倍扣款标准,提请省财政按月对发生火点的地区进行扣款。并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秸秆焚烧火点较多的地区进行公开约谈。
  二是努力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强化燃煤供热锅炉等重点排气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积极指导帮助相关企业解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问题,确保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同时,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供暖期燃煤供热锅炉错峰启炉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供暖期燃煤供热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烟煤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联合省工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全面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污染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并加强现场检查和在线监测,确保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指导各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基本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鼓励各地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行差异化管理。组织专家对各地清单进行审核。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重污染天气分析研判,指导各地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督导各地将应对关口前移,提前采取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
  吉林日报记者:在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年底前,优良水体比例要保持在74.3%以上,劣五类断面力争控制在3个以内,请问我省近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年底前是否能够确保实现目标,将采取哪些措施?
  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蔡宝峰:
  感谢新闻界朋友关注我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重点流域111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断面83个,同比增加7个,优良水体比例74.8%,同比上升6.3%;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同比减少3个,比例为4.5%,同比下降2.7%。
  虽然我省前三季度水环境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尚未补齐,部分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还存在运行不稳定或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进入第四季度,随着气温的降低,将进一步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加上进入枯水期,河流生态流量逐渐减少,已消除劣五类的水体仍可能会反弹,优良水体也存在水质下降的风险,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任务还是十分艰巨的。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更强的要求,持续推动水环境质量稳定巩固、稳步改善、稳中提升。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系统治理。围绕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标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的要求,全面推进劣五类水体消除和优良水体比例提升,扎实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向质变转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以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关键,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重点涉水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重点抓好水污染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坚决杜绝超标排放现象。三是坚持协调联动,整体发力。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省直各部门横向联动,协同推进、合力攻坚。第四季度持续开展河道常态化保洁,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形成共同推进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格局。四是坚持严格管控,确保目标实现。第四季度,全省要继续严格落实“第一时间掌握水质情况、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第一时间处罚问责”的“四个第一时间”水质管控机制,加密监测频次,将水质恶化甚至降类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为“秋冬会战”的重要内容,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水质不恶化、不反弹,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中国新闻社记者:省厅开展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孟庆军: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生态强省建设大会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实施方案》,我们将同步开展十大专项执法行动。十大专项执法行动要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秋冬季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秋冬会战取得实际效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十大专项执法行动主要是:
  一是秸秆全域禁烧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秸秆全域禁烧执法监管,建立秸秆全域禁烧执法巡查计划,实施全时段、全区域、全方位、全覆盖执法巡查。以重污染天气、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秸秆焚烧高发期为关键时段,突出对重要城市、机场、公路周边及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与公安机关联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二是燃煤供热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燃煤供热企业煤场、料场、渣场的防尘情况、污染防治及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严格查处燃煤供热企业烟尘污染和散乱污问题,对烟尘排放超标、污染设施在线监控不正常运行和数据造假等问题依法严格查处。
  三是重点排放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钢铁、水泥、冶炼、造纸等重点排气排水行业监管力度,强化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紧盯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行动。对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实时在线监控情况,对水质水量进行核查,严惩偷排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对城市地表水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问题。
  六是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规模化养殖场是否配备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或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予以查处。
  七是河道清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河道两岸巡查力度,坚持与河长制相衔接,排查是否存在河道两岸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户及村屯居民向河道及两岸堆放生活垃圾、丢弃动物尸体和畜禽粪便等外源污染物给河流水质带来的隐患,依法严厉打击污染河道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以化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行业为重点,突出“一废一品一库”,严格查处在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九是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监管,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集中隔离点等场所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环境监管,确保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切实筑牢疫情防线。
  十是各类工业园区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工业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废水、废气、生活垃圾处置情况,严厉打击未按规定组织工业园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将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统筹组织,每周调度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对重大案件实施提级调查办理和督办,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或集中督导,确保各项专项执法行动落地见效。 
  新华网记者:据了解,目前我省已经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请问杨处长,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将如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巩固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 杨宁宁:
 
  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局部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2020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2%,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年初,我省出台了《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了今年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部署安排。目前,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治理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制定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清单,进一步保障农田土壤环境。印发《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确定104家省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组织省级和地市级25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确保持续有效防止企业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发生有害有毒物质渗漏、流失、扬撒造成土壤污染。二是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在全面落实优化施肥、水肥管理、生物修复、深耕休耕、秸秆还田、品种调整等安全利用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协同监测,科学核算今年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同时杜绝超标农产品流入口粮市场,保障农产品安全。抓紧制定我省“十四五”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市为单位全面推进落实。
  二、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坚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准入关口前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发现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净土收储、净土开发。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污染地块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再开发利用。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的信用记录管理,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试运行工作,增强从业单位和个人诚信自律意识和信用水平,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调查、评估和治理工作质量。
  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 魏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请各媒体对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谢谢大家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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