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全面提升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能力,以优质高效的环评审批服务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提出以下十项举措:
一、扩大环评豁免范围。在完成规划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城市道路,城市管网及管廊,分布式光伏发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等五类建设项目,可免予环评全部手续。在吉林、四平两市试行谷物磨制,生物质燃料加工,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汽车行业中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四类报告表建设项目豁免审批。
二、实施“两证审批合一”。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制鞋业,印刷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加油、加气站,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锅炉等十二类建设项目,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接续取得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三、开展环评“打捆”审批。对抽水蓄能、风电、光伏、保供煤电等项目主建设工程和配套的变电站、高压线路、升压站分别编制非辐射类环评和辐射环评的,调整为可一次性编制一本报告书(表),实施“打捆”审批。
四、推行项目环评“容缺”审批。正确处理好依法依规严守生态红线底线和项目环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在守牢生态红线底线的前提下,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在环评审批过程中,遇到障碍性条件的,可由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会同建设单位出具承诺文件,实施有条件“容缺”审批,并加强项目跟踪服务,确保审批意见落实到位。
五、实行环评报告“瘦身”管理。建设项目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要求的,编制环评文件时可简化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方面内容,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中符合时效性要求的现状环境监测数据,报告表可根据环境公告结果定性分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取消环保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等内容。
六、压减技术服务时限。环评文件审批受理公示与技术评估同步进行。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受理后,评估单位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现场踏查,现场踏查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审查会,评估单位在环评文件完成修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意见。环评报告书应在技术审查会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环评报告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建设单位有延期修改诉求的除外)。
七、压缩环评审批时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时限由60日压缩至20日,报告表由30日压缩至10日。
八、组建重大项目专家服务团队。组建省级重大项目专家服务团队,优选技术强、懂政策、守底线的专家为全省重大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保障。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在技术审查会中不能一次通过,影响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的,由重大项目专家服务团队直接参与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时完成审批。开展专家进基层服务活动,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咨询服务。
九、强化环评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力度,对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对编制单位及注册环评工程师同时实施处理,导致影响项目开工建设的,实施“红黄牌制”从严从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查处。专家对重大项目把关不严,导致环评评审出现重大质量纰漏的,移出专家库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进行公开。
十、强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专班,统筹全省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建立与地方政府以及发改、工信、交通、水利、文旅、能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全省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清单、全省重大战略项目清单、重点行业项目清单,逐个项目明确责任人和审批时间,准确掌握项目基本信息和环评编制及审批进展情况,推动项目及时开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