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4 15:25: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省洁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法人、法定代表人、住所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由“盘锦市洁宇煤业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变更为“吉林省洁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由“高峰”变更为“高云辉”。
三、住所由“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变更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北路2557号”。
四、经营设施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1-08、251-002-08、251-011-08,非特定行业900-210-08,年经营规模15000吨。
七、拟许可期限: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6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编: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