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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公告

时间:2017-10-13 13:20:02 来源: 字体显示: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2017年 第22

 

 
 
 


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的整体水平,我部制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现予发布。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52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531日印发

 


附件1: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pdf
责任编辑: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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