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一、完善机制体制。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作为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新污染物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松原市生态环境局迎难而上,严格践行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松原市实际,率先编制并报市政府印发了《松原市2023年度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坚持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明确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方案》要求到2025年,基本健全市新污染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完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明确管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全面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和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
二、开展新污染物信息调查。依照《方案》,松原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参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代码表》,通过排污许可单位名录库、环境统计系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现有企业清单等,全面开展全市重点管控企业新污染物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辖区内泡沫塑料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造纸、胶合板及其他板材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毛织造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等8大行业160家企业的新污染物调查工作,对160家涉新污染物企业使用的原辅料和涉及的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方式进行核查,形成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信息调查清单,为全面掌握全市新污染物现状打下坚实基础。
三、全面加强环境监管。一是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落实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控措施,监督执行有关产品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具体措施,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二是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紧盯污染源,一线巡查不放松,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结合全市实际,开展辖区内松花江流域国控断面、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铁合金水泥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机动车尾气、商砼拌合站大气污染防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运行、环评与排污许可证执行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水、气、土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严格落实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充分发挥现有焚烧处置设施作用,加大协同处置废药品、废农药力度,进一步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等风险管控措施,有序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确保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顺利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