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治理作为生态环保领域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围绕如何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通化实行“专班专制”在全域开展治理工作。
专班专制 步调一致
按照国家、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统一安排,结合通化市实际,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通化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编制印发《通化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环委办字〔2023〕6号)、《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2025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通市环发〔2023〕26号),面向一市三县四区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全域全系统同步实施。
统一培训 提高认知
7月份,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下,全市101家涉调查企业参加培训,对首轮新污染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要点及系统填报流程进行了详细的学习,重点学习了有关新污染物管控、治理要求,充分了解了开展新污染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由相关专家对此次统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针对不通行业对相关企业实行一对一技术帮扶、答疑解惑,为下一步开展全面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摸清底数 认真梳理
通过每日调取后台数据,及时纠正错误信息,确保“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高质量完成。截至目前,已有14家企业完成第二轮信息填报工作。
下一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各分局技术力量帮助重点企业梳理涉调查化学品相关信息,主动服务、专业解答、靠前指导,压实责任全力做好新污染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