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深入推进2021年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证后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29
来源:松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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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深入推进2021年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后执法监管工作。

  环境执法监管工作重点是将排污许可管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排污单位进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证后监管检查。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检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情况,确保现有排污单位全部纳入管理。加大对无证排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的行业或地区,“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形成严处重罚高压态势。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列入年度执法计划,对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做出专项部署,重点针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落实、工作台账规范、执行报告提交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今年5月底前, 2017年至2020年期间执行报告和重点管理排污单位2021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提交率要达到100%。完成全市发证质量复核及年报、季报执行报告上报完成率统计,针对未上报执行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排污单位,列出清单专项督办。8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限期整改现场检查工作,出台未完成整改和不予发证企业的处置政策,完成与各地政府情况通报及对接。10月底前,前三季度全市发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要达到98%以上,对多次督促仍不提交的,依据《条例》进行处罚。

 

  通过落实证后监管工作,巩固和提升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各项制度有机衔接融合、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的全过程制度机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周期“一证式”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