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铮刚同志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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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铮刚同志坚定自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积极协助局领导班子会同各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国家,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依法、依规、依责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助力“十大行动、百项工程”。着力在促进绿色转型发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贡献力量。

为新招公务员进行培训

  一是协助局领导班子牵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湿地保卫战;组织推动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全程参与接受配合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等工作,作用明显、成效显著。我市获得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评估考核地级城市优秀档次第一名;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成为全国5个获得督查激励奖的地级城市之一;我市在全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评比中获得全省优秀档次第一名;获评“新时代中国最美生态宜居名城”和“新时代中国最美绿水青山生态名城”荣誉称号。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16年309天、2017年322天、2018年330天、2019年338天),2020 年345天,优良天数比例94.3%;12个重点流域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六参数(PM2.5、PM10、SO2、NO2、CO、O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良好;城市各功能区、区域环境、交通干线噪声基本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辐射环境始终保持安全状态,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步提升。

  二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推进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机制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研究探索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鉴定评估管理体系、信用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推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等制度机制的建立和落实;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监管监控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探索推动通化市“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组织研究制定了《通化“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通化“智慧环保”项目建设纲要》《通化“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通化“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和生产方式绿色化,生态环境领域管控能力不断增强。我作为全省唯一的地级市,被邀请参加了生态环境部在吉林省召开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调研座谈会。

 

  三是积极参与完成市委、市政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任务。牵头组织参与市委、市政府关于《通化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通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通化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通化市河长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八个专项行动方案》《通化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化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近年来,草拟文件材料1600余份;撰写报告、领导讲话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等900余份;修改工作材料2000余篇,组织协调会务及活动90余次。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尽职尽责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计划,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佟江社区6个卡点的轮班值守;协助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本部门顺利完成4轮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参与了全市医疗废物垃圾污水监测监管工作;积极为驻地医务人员提供保障。期间,连续坚守工作岗位30多天未休息,协调各方力量为全局人员提供餐饮保障,协调落实防护物资保障和车辆保障。同时,兼顾开展好省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协助局党组成立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疫情期间8个临时党小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