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严肃查处一起“未验先投”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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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乱污”企业不但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损害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散乱污”企业因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而成为环保强化督查和整治的重点。要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必须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力度。

  

    为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成果,源头防控污染,消除环境隐患,按照2022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要求,自7月起,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重拳打击,开展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某建设项目已投入运行,于是对该企业开展现场勘查。

  经查,此建设项目前期由于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被给予行政处罚并整改完成。但经细致问询后得知,该建设项目存在“依法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直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随即启动了执法程序,根据当事人的供述、现场勘查情况和现场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对该项目负责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经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小组讨论,决定对该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罚款额度范围中线以上实施处罚,同时责令限期完成现场整改。

  该案件的从重查处,既体现了白城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又有力地震慑了生产建设单位违法行为,守护了这一片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