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松原市生态环境局超前谋划,扎实推进,于2024年年初制定下发《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分局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干,确保工作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一是严格要求,紧凑规划每个环节。各辖区要严格执行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提前安排部署,确定参加人员和抽查比例,每季度初的15日前在移动执法系统中集中开展双随机抽取工作;每季度末前完成本季度随机抽查企业现场检查,并将企业抽查名录、抽查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在各局网站或政府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公开情况截图后,上传至移动执法系统;市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是认真执行,各地工作陆续开展中。要求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确保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如因工作不利,被生态环境部或省厅通报,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在移动执法系统中及时更新和完善污染源信息及执法人员信息。本年度所有执法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每月保证辖区内移动执法系统人均检查条数(2条以上),执法人员活跃率100%,提升问题发现率,如发现问题,应列出清单,逐条上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推动“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在执法领域广泛应用,要做好“我要执法”手机APP系统使用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派出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做到执法领域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并将其纳入执法稽查,根据推进情况进行年终考核;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防止跑风漏气、失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档留痕,做好检查时的书证、物证、影像资料存档工作,充分利用双随机检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对涉嫌环境违法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