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0月18日,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通化市2024年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传达了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吉林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通化市机动车尾气服务中心负责同志通报通化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目前情况。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按照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相关标准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冒黑烟车辆出具合格报告、替车检验、OBD作假及使用作弊软硬件,未按照标准规定开展检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会议由通化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金明浩同志主持,通化市及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通化市机动车尾气服务中心、通化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M站)站法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